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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绿》系刊审稿要求
更新时间:2011-04-25 00:00:00点击:

《漠绿》系刊审稿要求

一、关于抄袭

(一)抄袭的界定

原文照抄别人论文达到30%、且没注明出处的,一律视为抄袭;注明出处、但引文达到30%以上的,也视为抄袭。

(二)审稿人把关,力争杜绝抄袭

审稿人当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识别抄袭文章;发现是抄袭文章,请在审稿意见中注明其抄袭出处。

(三)对抄袭者的处理

对有抄袭行为的作者,一经查实,在一年内对其来稿不予受理。

二、关于审稿

审稿人应坚持公正、客观原则,以稿件质量为唯一标准,不以个人好恶、私人恩怨为取舍依据。评审分为两步:

1.通读。审查观点是否正确,是否有新意和理论、实际意义,是否有抄袭行为,是否适宜在发表。若以上五项均为“是”,方进行第二步。

2.细读。(1)对文章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2)改正其中的错别字和语法、标点错误;(3)修改“注释及参考文献”中不符合本刊规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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