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晚自习检查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系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我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1、成立以李坤让主任为组长,全体辅导员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
2、具体考核工作由系学生会学习部负责。
二、考核对象
09级全体学生以及各班学习委员。
三、考核内容
1、晚自习出勤率(50%-60%得1分,60%-70%得2分,70%-80%得3分,80%-90%得4分,90%以上得5分);
2、晚自习教室安静无喧哗(1——5分);
3、晚自习出勤率低于50%不得分。
四、考核方式
由系学生会学习部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星期对上星期抽查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五、考核结果
1、每学期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授予考核第一名班级“晚自习标兵班”荣誉称号,并对该班级学习委员授予“优秀学习委员”荣誉称号。
2、每学期考核最后一名的班级取消其集体荣誉评选资格,取消该班学习委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评选资格。
3、考核结果将作为被考核班级及学生干部评优推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中文系总支委员会
201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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