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
首页 >> 学生管理制度 >> 正文
中文系早操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19-05-21 13:54:13点击:

中文系早操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我系学生的基础素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意识,提高早操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1、成立由李坤让主任为组长,全体辅导员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

2、具体考核工作由系学生会体育部负责。

二、考核对象

文法系09级各班及文体委员。

三、考核内容

1、早操出勤率(50%-60%得1分、60%-70%得2分、70%-80%得3分、80%-90%得4分、90%-95%得5分、95%以上得6分);

2、早操质量(1-4分);

3、早操出勤率低于50%不得分。

四、考核方式

由系学生会体育部不定期抽查,每星期对上星期抽查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五、考核结果

1、每学期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对考核第一名的班级授予“早操标兵班”荣誉称号,并授予该班级文体委员“优秀文体委员”荣誉称号。

2、每学期考核最后一名的班级取消该班集体荣誉评选资格,取消该班文体委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评选资格。

3、考核结果将作为被考核班级及学生干部评优推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共青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中文系总支委员会

2010317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邮编:710100 电话:68084680

文学院

ICP备案号:陕ICP备1501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