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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新闻学
更新时间:2017-06-25 00:00:00点击: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概况(注:本学年不招生)

广播电视学专业设立于2006年,是文学院实践性最强的专业。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1人,讲师6人。广电教研室共有教师7人,其中副教授1人,主任记者1人,中级职称教师5人。在核心期刊《新闻知识》《陕西教育》等刊物,及普通刊物《兰州教育学院学报》等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广播电视新闻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富有创新精神,熟悉我国的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区域、地方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视听新媒体及其他新闻、宣传及公关、广告等部门从事编辑、记者、影视制作及策划、创意等工作的广播电视新闻学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广播电视新闻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在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摄像、编导、节目制作、节目策划、等方面受到系统的良好的训练,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系统学习,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具有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摄录、制作节目的基本能力;

3、具有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及镜头前采访报道能力,社会调查与社会活动能力及功能都是节目制作、评估和分析能力;

4、了解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了解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了解国外广播电视事业动态;。

5、掌握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化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人文社科修养;

6、具有公关、广告策划、创意的一般能力。

三、主干学科

新闻学

四、主要课程

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学概论、广播电视采访与写作、新闻道德与法规、中国新闻史、外国新闻史、新闻评论学、播音与主持、电视摄像与编辑、电视专题与电视栏目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含主要专业实验)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有:军事理论与训练、认知见习、专业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第二课堂素质拓展等。

主要专业实验:新闻摄影、广播电视采访与写作、电视摄像与编辑、节目制作、网络新闻采写、播音与主持。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含主要专业实验)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有:军事理论与训练、认知见习、专业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第二课堂素质拓展等。

主要专业实验:新闻摄影、广播电视采访与写作、电视摄像与编辑、节目制作、网络新闻采写、播音与主持。

六、学制及学分要求

1、修业年限:四年。

2、学分要求:修满184学分准予毕业,其中公共必修课38学分,专业必修课79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其它教学环节39学分。

七、授予学位、专业学位课程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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