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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2011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10-11-10 00:00:00点击: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中文系2011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进行学术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符合学校的要求,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参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制定中文系2011届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中文系共有本科毕业生358人,分别为汉语言文学专业209人、新闻广电专业53人、对外汉语专业96人。按照培养计划的安排,结合我系实际情况,以上各专业学生将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进入毕业论文阶段。

一、成立中文系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向斌

副组长:刘静安

组 员:周晓辉 肖晓珍 田德芳 刘晓燕 肖 娜 李金来

二、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

大学本科学生在完成学院所规定的课程以后,必须进行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成绩合格者方能毕业。毕业论文是对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基本技能和方法应用能力的综合测试,是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初步创新训练的重要手段。通过撰写毕业论文,训练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提高学生查询资料、搜集相关信息、综合分析以及写作水平,提高学生今后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毕业论文实施及进度安排

(一)选题及指导教师的审核确定

1、确定具有指导毕业论文资格的教师,结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科研课题,申报拟指导论文选题。(每位指导教师选题不少于20个)

2、选题应具有专业性,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要能综合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和专业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获得全面的综合训练和初步的独立工作能力。

3、各教研室对教师的选题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参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的要求进行审核,保证选题的性质、难度和分量,确保选题达到本专业对毕业论文选题的要求。各教研室主任开会讨论,防止题目雷同。

4、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指导教师人数不足可选用具有研究生学历、助教职称的教师。

5、本项工作在2010年10月16日至2010年10月30日进行。

(二)学生选题工作

1、中文系毕业论文学生选题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即学生根据自己专业和兴趣选择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学院和中文系的要求以及学生的情况最终确定指导学生。

2、指导教师在确定所指导的学生后将名单上报中文系,由中文系进行统一汇总。

3、指导教师和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4、本项工作在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5日进行。

(三)开题报告(学生完成)

1、学生查阅相关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背景和意义、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等。

2、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3、开题报告内容按栏目内容要求填写,最后必须有指导教师填写的“同意开题”批语,指导教师签名处必须有指导教师手写签名。

4、由中文系各教研室组织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和提出建议。

5、本项工作在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20日进行。

(四)初稿抽查

1、初稿抽查工作由各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

2、抽查学生名单由中文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随机确定。

3、被抽查学生须携带毕业论文初稿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检查。

4、本项工作在2010年12月底进行。

(五)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1、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应配合教务处在中期对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将书面总结报教务处。

2、指导教师必须从时间、精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的相关栏目。

3、本项工作在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5日进行。

(六)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指导教师完成)

1、指导教师应该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从主要观点、论文质量、存在问题,以及学生在写作过程中的态度、积极性和主动性、论文的规范性等,做出整体评价,并在意见中并明确“是否同意该同学进行论文答辩”

2、指导教师必须在指导意见书中给出该同学论文的成绩,在签名处填写手写签名。

3、本项工作在2011年3月底进行。

(七)毕业论文评阅(评阅教师完成)

1、由本教研室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指导教师进行评阅并填写评阅书。评阅人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论文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评语,对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在评语最后明确“是否可以进行答辩”的意见,并填写评阅成绩。

2、学生根据评阅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完善。

3、本项工作在2011年4月1日至10日初进行。

(八)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答辩委员完成)

1、由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填写毕业论文答辩情况及总成绩成绩评定表。

2、该表中的各项内容都应该认真填写,除评语外不允许有涂改,尤其是分数。

3、评语内容应结合论文本身的内容来进行撰写,严禁套话,千篇一律。

4、本项工作在2011年4月1日至10日初进行。

(九)完成综合成绩评定,材料归档,上报毕业论文总结

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得分情况汇总得到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处应由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加盖中文系的公章,以百分制汇总并上报;整理毕业论文资料,归档;完成毕业论文总结。

完成时间:2010年4月15日

四、相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各项文件以教务处公布的文件格式为准,均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签字手续,审批意见应填写完整;各项文件签字时间合理,无空项。

2、各项文件中论文题目名称、性质、来源、类型等应前后保持一致。

3、本次毕业论文工作仍然采用黄牌警告制度和推迟答辩制度,即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对于态度不够端正,不能积极进行论文撰写工作,导致论文工作严重滞后或者不能积极的配合指导教师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例如指导教师无法联系到该同学)的同学,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或者推迟答辩。

4、二次答辩制度,即对于毕业论文质量不佳,没有通过初次答辩的同学,提供二次答辩的机会,二次答辩不过着,不再给予答辩机会。二次答辩费用由学生自理,学校不再负担,二次答辩费用标准暂定为100元/每生。

(二)内容要求

1、符合《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暂行规定》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的要求,达到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2、引用他人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参考文献应在论文中按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序。

3、外文摘要和外文翻译语法较准确,用语符合摘要写作要求,无软件翻译痕迹,且必须与中文内容相符,翻译材料内容应连续。

中文系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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